七大原则

口诀: 迪合里接开依单(爹和你揭开一单)

一、单一职责原则SRP(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)

由罗伯特·C·马丁(Robert C. Martin)于《敏捷软件开发:原则、模式和实践》一书中给出的。马丁表示此原则是基于汤姆·狄马克(Tom DeMarco)和Meilir Page-Jones的著作中的内聚性原则发展出的。

意思

一个类只负责一个功能领域中的相应职责,或者可以定义为:就一个类而言,应该只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。

举例

该原则意思简单到不需要举例!

目的

类的复杂性降低,可读性提高,可维护性提高。

二、开闭原则(OCP)

1988年,勃兰特·梅耶(Bertrand Meyer)在他的著作《面向对象软件构造(Object Oriented Software Construction)》中提出了开闭原则(Open Close Principle),它的原文是这样:“Software entities should be open for extension,but closed for modification”。

意思

软件模块应该对扩展开放,对修改关闭。

举例

在程序需要进行新增功能的时候,不能去修改原有的代码,而是新增代码,实现一个热插拔的效果(热插拔:灵活的去除或添加功能,不影响到原有的功能)。

目的

为了使程序的扩展性好,易于维护和升级。

三、里氏代换原则(LSP)

意思

里氏代换原则(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)是继承复用的基石,只有当衍生类可以替换掉基类,软件单位的功能不受到影响时,基类才能真正被复用,而衍生类也能够在基类的基础上增加新的行为。

举例

球类,原本是一种体育用品,它的衍生类有篮球、足球、排球、羽毛球等等,如果衍生类替换了基类的原本方法,如把体育用品改成了食用品(那么软件单位的功能受到影响),就不符合里氏代换原则。

目的

对实现抽象化的具体步骤的规范。

四、依赖倒置原则(DIP)

意思

依赖倒转原则(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)即针对接口编程,而不是针对实现编程。

举例

以计算机系统为例,无论主板、CPU、内存、硬件都是在针对接口设计的,如果针对实现来设计,内存就要对应到针对某个品牌的主板,那么会出现换内存需要把主板也换掉的尴尬。

目的

降低模块间的耦合。

五、接口隔离原则(ISP)

意思

接口隔离原则(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)即使用多个隔离的接口,比使用单个接口要好。

举例

比如:登录,注册时属于用户模块的两个接口,比写成一个接口好。

目的

提高程序设计灵活性。

六、合成/聚合复用原则(CARP)

尽量使用合成/聚合,不要使用类继承。

【聚合】

表示一种弱的拥有关系,体现的是A对象可以包含B对象,但B对象不是A对象的一部分。

【合成】

一种强的拥有关系,提现了严格的部分和整体的关系,部分和整体的生存周期一致。

七、迪米特法则(LOD)

迪米特法则(Demeter Principle)也称最少知道原则,1987年秋天由美国Northeastern University的Ian Holland提出,被UML的创始者之一Booch等普及。后来,因为在经典著作《 The Pragmatic Programmer》而广为人知。

意思

一个实体应当尽量少的与其他实体之间发生相互作用,使得系统功能模块相对独立。

举例

一个类公开的public属性或方法越多,修改时涉及的面也就越大,变更引起的风险扩散也就越大。

目的

降低类之间的耦合,减少对其他类的依赖。

最少知道原则

强调类之间的松耦合。即:如果两个类不必彼此直接通信,那么着两个类就不应当发送直接的相互作用。如果其中一个类需要调用另一个类的某一个方法的话,可以通过第三者转发这个调用。

高内聚低耦合?

接口隔离原则与单一职责原则?

接口隔离原则与单一职责的审视角度是不相同的。单一职责要求的是类和接口职责单一,注重的是职责,这是业务逻辑上的划分;

而接口隔离原则要求接口的方法尽量少。例如一个接口的职责可能包含10个方法,这10个方法都放在一个接口中,并且提供给多个模块访问,各个模块按照规定的权限来访问,在系统外通过文档约束“不使用的方法不要访问”,按照单一职责原则是允许的,按照接口隔离原则是不允许的,因为它要求“尽量使用多个专门的接口”,专门的接口指什么?就是指提供给每个模块都应该是单一接口,提供给几个模块就应该有几个接口,而不是建立一个庞大的臃肿的接口,容纳所有的客户端访问。